浦东新区璟耀公寓配租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6
浦东新区璟耀公寓配租方案

为做好浦东新区璟耀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供应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2〕3号) 及其他相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配租规则。
一、 房源地址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济明路533弄。
二、 房源信息
本项目可供应房源共934套,其中一居室424套, 两居室324套,三居室186套。
三、 平均租赁价格
本项目平均租赁价格为136.8元/平方米。
四、产权及管理单位信息
1、产权单位名称: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出租单位, 是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及租金实际收款人, 为承租人(乙方) 提供租金发票。
2、运营管理单位名称:上海城方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
受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本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日常运营服务,包括带看服务、租赁合同签约手续办理、承租人准入资质材料收集审核、入住服务、日常管家服务、室内入住及退租保洁、室内基础维修等。
3、物业管理单位名称: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 负责本项目除房屋内以外所有区域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日常保洁、园区绿化维护、消防安保、环境消杀、设施 设备维护保养、停车管理、商业物业管理等。
五、 准入条件
申请本项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
(一) 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二) 住房困难, 以申请人家庭在浦西 7 个中心城区、浦东 新区(外环以内)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认定。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申请人和配偶、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核定。
(三) 三人以下家庭和单身人士可以入住二居室及以下户型, 二孩、三孩家庭可以入住三居室及以下户型。同时,根据供需匹配情况,多居室户型拆套安排使用。
(四)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入住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  申请所需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申请表》 ;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
(三) 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 提交本人、配偶及子女最近10 个工作日内的《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或“随申办”APP“我的不动产”在线查询服务获取) ;在本市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交《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
七、 配租规则
项目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获得开业许可后, 出租单位 和运营管理单位通过线下(项目接待区公告栏) 发布面上供应房 源的供应公告,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符合准入资格的个人、家庭、用人单位启动配租。
上市供应房源的配租将分为集中配租与常态化配租两个阶段。自项目发布公告起, 进入集中配租阶段, 在集中签约完毕后,将剩余房源进入常态化配租阶段面向社会进行配租。
(一) 集中配租阶段
1、供应对象:所有符合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中,本市无住房的申请人按申请顺序进入优先组, 其他申请人按申请顺序进入 普通组。
2、供应房源的受理与签约: 供应房源公告的受理期为3天, 在此期间开展集中受理,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进行资格 审核,生成“受理编号”。如供大于求,同组申请人按照受理编号依次选房签约; 如供小于求,申请人通过摇号确定“选房序号” 后依次选房签约。摇号选房的情况下,优先组、普通组的选房应按照组别类型的优先次序分别集中组织,运营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下或线上腾讯会议方式在对应的时间段内进行。每个受理编号对应一个参加摇号排序的号码,摇号排序结果产生选房的选房序号, 如选房序号为“1”的,即为第一位选房。依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序号在先的申请人先选房,如前号弃权,按摇号排序结果产生的 选房序号依次替补。运营单位在集中受理期结束后组织摇号,邀请三名符合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全程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依摇号排序结果分批次选房,每批次5个申请人依次进行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同一批次若有房源冲突,前号拥有优先选房权;如有申请人未能在两分钟内完成选房,或在主持人三次叫号后仍未应答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摇号选房。选房成功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备案。运营单位将摇号及选房过程以视频影像方式记录,并将记录内容提交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二) 常态化配租阶段
集中配租后的剩余房源,实行常态化配租,具体规则如下:
未满租的配租规则:集中配租后,如有剩余房源的,实行常态化配租,对符合准入资格的对象实行“先到先租,随到随租”。
满租的配租规则:项目全部或部分户型房源满租的,应实行轮候配租,运营单位应按照符合准入资格及意向户型的申请人,按本市有无住房进行优先级分组,建立轮候名册。当有房源释放时,运营管理单位可根据轮候名册登记顺序及意向户型按序征询, 直至释放房源满租。
项目投入供应超过半年后如出租率仍低于80%的, 由出租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向浦东新区房屋管理部门提交放宽准入条件并调整配租方案的申请,待房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八、租赁须知
1、租赁住房租金按季度收取,并支付一个月的租赁保证金(押金)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增值服务,由承租人自愿选择并支付相应费用。
2、租赁合同期限1年,最长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 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
3、 出租方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可以按年度调整。价 格调增的, 年增幅不高于市房屋管理部门监测的同地段市场租赁 住房租金同期增幅且不高于5%。
4、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不得转借、转租保障性租 赁住房,不得擅自增加同住人,不得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 不得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保障性租赁住房, 不得在保障性租赁住房 内从事违法活动, 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性租 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 出租方可以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并按 照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的违约责任, 同时通报承租 人所在单位。
5、违反《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沪住建规范联〔2022〕3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申请者和租户, 或申请者选房后弃租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九、日常管理服务
运营管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 日常管理服务有入住、退租、日常维修、房屋资产管理、在住人员管理、日常检查、公共部位保洁、24小时保安服务等。
十、增值服务
出租单位委托运营管理单位向承租人、居住使用人提供增值服务, 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可自愿选择并支付相应费用。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入室保洁服务;
2、搬家服务;
3、入室维修服务;
4、社群活动组织与举办等。


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9 日